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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底了,收到的预收账款能否确认收入?
别着急,这就教您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~
01
增值税
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58号)
02
消费税
依据:
2.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1994〕95号)
03
企业所得税
在满足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确认的条件下,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,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。
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8〕875号)
来源:上海税务、每日税讯|综合编辑
责任编辑:宋淑娟 (010)61930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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